养老机构备案服务指南

    发布时间:2023-12-19 15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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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办理依据

    1.《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<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>的通知》(民函〔2019〕1号)

    2.关于印发《安徽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皖民养老字〔2023〕19号))

    二、申请条件

    养老机构进行法人登记后,向所在地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民政养老服务部门进行备案。

    三、申请材料

    1.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;

    2.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;

    3.申请人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
    4.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、房屋租赁合同(租用期限不得少于5年)(复印件);

    5.新建机构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(复印件);

    6.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,提供环评报告或备案证明(复印件);

    7.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,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(复印件);

    8.内设餐饮服务机构的,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(复印件);

    9.内设医疗机构的,提供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职业备案证明(复印件);

    10.使用特种设备的,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;

    11.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、服务人员的名单、身份证、专业资格证书、健康状况证明(复印件)

    12.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,应当提供业主、业主大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材料(相关的一式一份);

    13.《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》或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
    14.需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
    四、办理流程

    1.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后向所在地民政养老服务业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

    2.民政养老服务业务部门受理、审核

    3.对备案材料齐全、内容完备的,出具《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》,并提供《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》和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和养老机构相关标准清单;材料不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其需补交的材料,具备条件后,办理备案手续;不符合条件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
    五、办理时限

    5日

    六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
    七、承办机构、办理地址、联系方式

    承办机构

    办理地址

    联系电话

    琅琊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

    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

    0550-3073586

    南谯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

    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

    0550-3117430

    来安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

    滁州市来安县新丰路县政务服务中心8层

    0550-5635796

    全椒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

    滁州市全椒县公共服务中心2号楼1-2层

    0550-5013204

    定远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

    滁州市定远县民政大厦(长征东路北230米)

    0550-2567098

    凤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

    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长秋路中为路交叉口

    0550-6713206

    天长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

    滁州市天长市炳辉中路1号大楼4层

    0550-7770410

    明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

    滁州市明光市龙山路82号

    0550-8022807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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